基本案情:江门市某公司阳奉阴违,对其公司的员工的加班工资就是不按劳动法的规定进行计算,员工合同到期后也不同员工再续签劳动合同,员工的权益明显受到损害.其中二十一名员工坚决要求主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.
本律师接受委托后,积极为这二十一名员工组织证据材料,利用他们保存的工资条,仔细计算他们应当得到的加班工资,又根据他们签订的合同,算出他们因公司没有续签合同的期限应得到的双倍工资的差额.组织好起诉材料后,为他们出具仲裁申请书,将公司告至劳动仲裁委员会.
尽管公司百般抵赖,就是不拿出公司保存的考勤卡来计算加班费,根据法律规定,由公司来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.本案从劳动仲裁开始打到一审,后来又打到江门中院二审.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,本案成功为这二十一名员工追回加班工资及双倍工资的差额共计41万多元.